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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式煉膠機安全操作規程 |
開放式煉膠機安全操作規程
1.開放式煉膠機操作人員必須經安全教育并熟悉本工藝及設備性能才能開機。 2.全機的潤滑系統必須保持暢通,否則不能開車。設備任何一處有故障也不能開機。 3.冷卻系統應滿足工藝要求,不準在無冷卻的情況下開機。 4.設備不準在超過額定負荷的情況下長時間工作。 5.冬季受涼的膠或已燒焦的橡皮,不準作投料。 6.易燃易爆材料,如過氧化苯甲酰、聚異丁烯(塑料)等,不能在密煉機中操作。 7.各軸瓦溫度太高或被研出銅末時,要立即停止投料,加油沖洗,但不準停機,并應向領導及有關人員報告。側壁溫度超過65℃時應停機。 8.壓縮空氣不足不能開機,以免上下頂栓卡住。若混合膠和生膠在上下頂栓中卡住,應立即停車清除,若掉進其它雜物時不能立即停車,應打開上下頂栓卸料后停機。 9.混合氯丁橡膠發現膠料燒焦時,應立即卸料。 10.油泵油杯的潤滑油應用規定標號的機油,不能用低號機油代替。 11.禁止將頭伸進投料口去觀察和傾聽混煉室中情況。 |